2020新国标更新后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保护半径是多少
栏目:气体探测器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也成为可燃气体检测仪,专用于检测环境中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探测器的保护半径也有不同,下面艾伊科技就谈谈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保护半径是多少。
 
2020新国标更新后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保护半径是多少
 
目前国内各设计院在规划厂区可燃气体探测器时,一般依据的规范是《石油化工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目前最新版是GBT 50493-2019(规范免费查阅下载),规范中的根据不同的工艺位置要求如下:
 

一、生产设施

  •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可燃气体报警仪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
  • 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 可燃气体报警仪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
  • 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可燃气体。
 

二、储运设施

  •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仪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
  •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的装卸设施.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探测器,且探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2 汽乍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 液化烃灌装站的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或半敞开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探测器的水平距离宜为5m~7.5m; 2 封闭或半敞开式储瓶库,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规定;敞开式储瓶库房沿四周每隔15m~20m应设一台探测器,当四周边长总和小于15m时,应设一台探测器; 3 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探测器的水平距离宜为5m~7.5m。
  • 封闭或半敞开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探测器。 4.3.6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0m范围内,应设一台探测器。
 

三、 其他有可燃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

  • 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应设可燃气体报警仪。探测器距加热炉炉边的水平距离宜为5m~10m。当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设有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实体墙靠近释放源的一侧应设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