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S气体报警系统配置是什么?
栏目:GD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发布时间:2023-02-24

从事石油化工行业的人熟知19年颁布执行的新国标,与2009年版本相比其中独立的系统的设计会遇到一些问题,如GDS气体报警系统配置与消防系统区别、定义等常见工程技术问题。

 

GDS气体报警系统配置

 

大型项目的GDS系统宜全厂统一规划、整体实施,并作为全厂集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的组成部分。在中心控制室设置用气体检测仪、气体报警控制单元、数据采集模块和工作站的组成,对气体浓度进行监测、组态及维护。

GDS气体报警系统配置

 

  GDS系统中的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其输出信号必须送进特有的控制器。同时,可燃气体消防联动报警信号须送至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便由该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消防联动控制信号控制机泵或阀门。信号均通过程控交换机在消防控制室以及中心控制室进行终端显示,中控室还要安装相应的声光报警器。除用于消防联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进入该系统外,其他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有毒气体探测器均进入该系统,现场区域报警器是根据现场需求设置的,区域报警器监管的区域不少于10个气体探测器,当所在区域的可燃或有毒气体探测器超过二级报警值时,启动区域报警器报警,以提醒操作人员引起足够的重视与警惕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作为独立系统,控制器及报警器信号也是单独的,并不是和消防系统连接在一起。综上所述,GDS气体报警系统配置一般是由气体检测仪、气体报警控制单元、数据采集模块和工作站组成,更多关于可燃有毒报警系统的疑问,欢迎联系我司!